接到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农村饮用水服务中心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。调查情况如下:
1、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平王村,属农村饮用水服务中心冯村供水站辖区。农村饮用水服务中心以平王村总水表计量结算水费,水价严格执行《*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-投注*官网@县物价局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-投注*官网@:我县洛北城乡供水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荔价发〔2019〕4号)文件规定。总水表用户侧属于村级管理范畴,水管员由村两委会选举产生,供水方式以及最终水价由各村两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确定,入户水费价格由基本水费、村级供水漏损、村网管道日常维修维护、管理人员工资等构成。经平王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水费价格为5元/m3。
2、2月份恰逢春节,也是用水高峰期,村水管员在向群众收取1月份水费的同时预收了2月份水费,会在3月份抄收水费时多退少补,不存在乱加水量。因双方未及时沟通,造成误解。
处理结果:
目前,经平王村水管员上门向群众沟通解释,也对村级供水价格和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,取得了谅解,反映人表示满意。